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菲律宾弹劾程序中的宪法争议与讨论

菲律宾弹劾程序中的宪法争议与讨论

在9月16日于马尼拉召开的菲律宾参议院弹劾法庭上,围绕副总统萨拉·杜特尔特弹劾审判的宪法问题,四位退休的最高法院大法官以“法庭之友”的身份提供了意见。这四位大法官分别是雷纳托·普诺、阿特米奥·潘加尼班、希拉里奥·戴维德(通过书面形式)与阿道夫·阿兹库纳。讨论的核心是关于参议院的投票门槛,以及在部分成员缺席的情况下如何确保程序的公正。

参议员潘菲洛·拉克森提出了一个假设:假如24名参议员中有9人无法出席,只有15人能够参加会议,那么在这种情况下,如何保证菲律宾民众获得公正呢?他强调这并不是对被告提出的罪名,而是质疑在如此情况下的合法性。

拉克森指出,1987年宪法的制定者并未预见到今天的种种情境。目前已知有多名参议员因各种原因无法参会,这引发了对“应有的投票门槛”是否合理的讨论。普诺认为不应过于僵硬地将投票门槛固定在16票,即24位参议员中三分之二的要求。 龙8头号玩家

阿兹库纳对此表示,如果参议院依旧由24名成员组成,那么只有15名参议员在场就无法达到定罪的要求,因为宪法明确规定需要三分之二的同意,换而言之即为16票。认为如果连有效票都无法达到,便必须做出无罪释放的判断,而这并不意味着大多数参与者认为被告清白,而是因为未能达到法律要求的定罪标准。

与之相对的是潘加尼班的观点,他认为应以出席参议员为基数进行投票。当在场的15位参议员时,公正可以由他们三分之二的投票体现。也就是说,在无法获得16票的情况下,仍应以在场人数的实际情况来解决弹劾案。

核心争议围绕着数字16形成。宪法明确规定,任何被弹劾官员在参议院未获得三分之二的同意而不能定罪,这一数字是由法律界定的,而并非参议院自行决定。 龙8头号玩家

阿兹库纳坚持认为只要不达到定罪门槛,弹劾案就会陷入僵局。尽管如此,潘加尼班的看法则指出,当人数不足16时,继续坚持这一门槛无疑会造成障碍,导致弹劾机制的失效。

需要明确的是,阿兹库纳提到的“无罪释放”并不等同于多数人认为被告清白,而只是因为未达到法定要求而做出的程序上的判决。即便在场的15位全都认定有罪,只要不足16票,法理上的定罪依然无法实现。

阿兹库纳还提到,弹劾并非是唯一的问责方式,刑事诉讼、选举等都可以作为追究责任的途径。这表明,即使在弹劾未果的情况下,仍然能够通过其他法律和政治手段问责。 龙8头号玩家

截至目前,参议院在这一宪法问题上尚未作出最终裁决,两位退休大法官的不同观点亦只是停留在咨询阶段。不同意见的表达实际上是宪法对话的一部分,在面临未曾预料的现实情况下,需要进行适当的解释和论辩,确保宪法与现实之间的平衡。